我市扎实推进法律援助扩面提质
再比如,在专属立法权之外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的事项,可以先制定地方性法规,但是,这些事项与地方组织法规定的政府具体行政管理事项有没有重合,又如何进行具体的区分呢?这也是很不易把握的问题。
(41)我们需要注意,最大的微博客服务商新浪微博以及搜狐微博的服务器都在北京。⑩ 因此,虽然从表面上来看网络似乎天生是亲言论自由的,但是其构造实际上并不足以切实保证它的这一特性。
从表面看起来似乎是ISP的免责条款,但是从上下文来看,尤其是该法第62条、附则二来看,又似乎并非如此。当然,ICP并非对所有由用户发布的被禁止言论都应履行上述法律义务。在传统空间规制表达自由时,政府针对言论发布者追究法律责任即可取得良好的效果。将此规定与2012年《决定》相比可以发现,2012年《决定》规定的ICP之法律义务还包括采取消除等处置措施。此外,对于既有立法对ICP阻止违法言论法律责任的承认也是以知晓这一言论并且从技术层面上而言有能力以及可以合理地期待进行阻止为前提的。
考虑到ICP之所以会删除用户的信息大多出自主管部门的授意(敏感词等都是主管部门提供的),该条规定在保障用户言论自由方面的实际效果就非常可疑了。(24)Ethan Zuckerman, supra note(20); Jeffrey(Chien-Fei) Li,"Internet Control or Internet Censorship? Comparing the Control Models of China, Singapore, and the United States to Guide Taiwan's Choice", 14 Pittsburgh Journal of Technology Law and Policy(2013), 1. (25)47 U. S. Code §230. (26)关于新加坡的网络规制,参见牛静:《新加坡网络管理体制探究》,载《中国传媒报告》(China Media Reports)2007年第4期。随着城市外来人口的增多,人口流动性很强,行政送达面临比较突出的送达难问题。
通过立法促使行政人员积极作为,保障法律得到有效实施。《行政许可法》实施以来,非行政许可类审批概念的提出,使得相当数量应当适用《行政许可法》的许可事项完全规避《行政许可法》的适用。实践中,有的执法机关将公民、企业的投诉按照信访事项处理,对公民、企业的举报、投诉的处理比较随意,《建议稿》对此作了完善,明确了执法机关接到举报、投诉后,应当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湖南省等地方行政程序规定借鉴国外经验,对这些程序机制作了规定。
三大法及其他法律中没有规定的,适用《行政执法程序条例》的规定。进入专题: 行政执法程序 权利保障 。
《行政执法程序条例》是行政法规,效力低于法律,对于法律,《行政执法程序条例》起到补充立法的功能,三大法及其他法律中有规定的,适用三大法及其他法律的规定。这些基本原则是裁量权公正行使的基本要求,对规范裁量权公正行使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执法不作为,懒政、怠政是当前执法中较为突出的一个问题,尤其是随着中央八项规定的推行和十八大之后反腐的推进,执法不作为、慢作为更是呈现较为明显的增长态势,干部不腐败了,但是也不干活了,民众反映强烈。(7)行政执法决定效力制度。
《建议稿》规定上级行政机关应当按照行政管理重心下移、财权与事权相匹配、权力与责任相一致、有利于行政效能发挥等原则确定执法机关,其中,执法权下沉是主要配置规则,区县执法机关作为主要执法机关实施行政执法。二、立法思路需要由零售立法转向统一立法 (一)调整零售立法思路,转向制定综合性统一立法的必要性 制定单行《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强制法》是中国特有的法律现象。(2)部分地区乡镇执法面临合法性风险。很多人认为有了三大法,规范行政执法活动的任务就基本完成。
《行政处罚法》制定时关于简易程序适用范围作了非常严格的限定,符合当时的形势。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27项:行政确认6项。
(3)行政决定说明理由等制度实施不理想。治理执法不作为,一方面需要在观念上要求执法人员树立和提高法定职责必须为的意识,更需要针对造成不作为的原因,完善相关体制机制,从制度上解决执法不作为的问题。
二十多年来,我国在行政程序法的理论研究、立法积累、综合性统一立法尝试、行政程序法治实践等层面都为统一行政程序立法的出台积淀了很好的条件。由部门主导起草的管理部门立法中关于执法程序的规定大都带有很强的管理程序法色彩,对当事人的程序权利缺乏必要的保障,当事人在执法过程中缺乏制约执法权的机制,难以与执法机关之间作到武器平等,其实体权利相应缺乏保障。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中提出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3.综合性立法实践层面,地方行政程序规定立法尝试为中央层面综合性立法的出台打下很好立法基础。7.行政执法决定的效力制度缺乏规范,既影响执法决定内容的实现,也影响公民及时行使复议权、行政诉权。2010年11月《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
(三)《建议稿》以执法的完整流程为主线架构 执法是一个动态的过程,不同阶段适用不同的程序制度,以流程为主线架构《行政执法程序条例》,优势在于可以针对不同阶段的特点,规定相应的程序制度。4.行政执法实践中存在的很多问题指向总则性立法规范的缺失,如果仍然延续成熟一个、制定一个的立法思路,执法程序立法只能是单行立法数量的简单叠加,无法实现立法质的突破,难以从根本上纠正行政执法中存在的各种问题。
(2)规范行政立法的《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规章制定程序条例》。发轫于西欧、现成为人类社会发展历史阶段的现代化有两点核心基本要求:其一是人的主体性地位的确立。
当事人留假地址、拒收、见证人拒绝见证等加大了送达难度。需要制定统一执法程序立法予以回应的立法需求包括: (1)确立执法应当遵循的职权法定原则、正当程序原则、比例原则、诚实守信原则等基本原则,明确执法活动应当遵循的基本行为准则,保障人民在执法中的程序权利。
一些地方人大也相继制定了地方性法规,规范行政机关的行政执法程序,如济南市1990年制定的《济南市行政执法监督暂行规定》、天津市1991年制定的《天津市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暂行规定》、福建省1992年制定的《福建省行政执法程序规定》、石家庄市1992年制定的《石家庄市行政执法条例》等。按照流程,可以适应多样化的执法活动,执法人员只需要适用相应阶段、相应行为的程序规定即可。要治理执法乱作为,需要赋予当事人在执法过程中根据正当法律程序要求应享有的程序权利,包括阅览卷宗权、陈述意见权等,从而对执法权形成有效的制约,这就需要加强执法程序立法。(3)有的执法机关或者执法人员趋利执法,无利益不执法。
《建议稿》回应《决定》的要求,在目前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基础上,规定制定审查批准申请的基准,并应将审查申请的基准公开。如在湖南的调研问卷中,89%的工作人员认为《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的实施有助于明确行政机关之间的职责划分,56%的选择工作中有其他行政部门依据《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向自己所在的部门请求行政协助。
(4)规定行政证据制度,保障执法决定准确认定事实,防止执法机关钓鱼执法及以其他非法手段收集证据。[9]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一些地方执法信息化发展很快,如长沙市采用模拟应用场景的导航方式,将婚姻、出入证、户籍、交通、医保、工商等服务事项进行了场景式设计。
如正当法律程序原则尽管在立法中没有明确表述,但在刘燕文诉北京大学案、田永诉北京科技大学案中,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在一审判决中都以大学违反正当法律程序原则为基础作出判决。执法是对个案实施法律的活动,宜由基层执法机关作为主要执法机关。
该法第四章行政许可的实施程序共计29条,占整部法律83条的三分之一强。诸如行政执法实践存在哪些问题,需要通过完善执法程序立法予以回应规范?立法路径如何选择,是延续单行立法方式,还是转向制定综合性、普遍性统一立法?立法目的如何定位,如何平衡提升行政效能与保障公民权利?立法需要规定哪些基本程序制度,拟规定制度的可行性何在?本文拟在课题组前期对湖南省、山东省、辽宁省、北京市等地方行政执法实践进行实地调研基础之上,就这些问题展开探讨。[4]针对当时情况,立法者确立了从单行法入手,成熟一个、制定一个的零售立法思路。(6)建构多元类型执法程序,合理配置执法资源,优化执法流程,提升执法效能,保障法律有效实施。
[7]约谈虽不对被约谈对象作出实体决定,但约谈过程及内容往往对被约谈对象形成无形压力,部分被约谈对象惧惮监管者的权力可能对自己产生的未来不利影响,服从于监管者的意愿。(5)执法程序繁简分流不足,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过窄。
《决定》既对完善行政执法程序提出立法任务,也为制定统一程序立法,实现法治政府建设目标提供了极好的契机。最为典型的是美国1946年《联邦行政程序法》,将程序制度分为四种:规章制定正式程序。
2008年6月《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另一方面是行政执法中较为普遍存在的执法不作为与慢作为、执法资源配置不合理、行政事务处理信息化程度不高等问题,执法效能不足,法律得不到有效实施,法秩序得不到建立,行政未能提供有效公共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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